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41030日中國時報B2版記者陳芃「民辦→公辦,北市拋都更轉軌制」的報導,有鑑於文林苑都更案爭議發生之後,民間都更案如果沒有獲得住戶百分之百同意,幾乎難以執行,因此台北市政府提出民辦「轉軌」公辦都更的機制,如果已經拿到拆除執照但無法動工的基地,經過台北市政府協調仍無共識,有機會轉為公辦都更案,讓案子繼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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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41125日聯合晚報A4版記者游智文「柯p抓違建再出招,停車位二次施工開罰」的報導,台北市對於拆違建再擴大範圍,原本台北市對於汽機車為二次施工狀況並未開罰,但台北市政府日前修改行政命令,對於社區將機車停車位「二工」改為大廳或健身房、閱覽室等休閒設施者,如果建築物是在2010年以後才請領建造執照,必須按《建築法》規定罰款、限期改善或是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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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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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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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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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文賢顧問
民國104年11月14日經濟日報A5版記者郭珈爾「北市蓋公宅,1.1萬戶年底啟動」的報導稱:台北市已提出公共住宅的財務計畫,等同宣示四年要投入新台幣千億元,興建2萬戶公共住宅。台北市都發局局長林洲民民國104年11月13日表示,其中1.1萬戶年底起將啟動,全部採招標,對於營建業來說,這是個大型的公共建設計畫,北市要籌措新台幣1,400億元,其中新台幣400億元用於購置土地,新台幣1,000億元屬建造成本。不過,市府沒有進一步評估可以創造的就業機會和國內生產毛額(GDP),對於房市來說,四年內將有2萬戶新屋釋出,加入租屋市場,因為公共住宅只租不售,以新台幣1,000億元蓋2萬戶計,平均一戶的建造成本是新台幣500萬元。北市府官員指出,每個案子情況不一樣,不是每一戶建造成本剛好是新台幣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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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文賢顧問
民國104年11月11日聯合報B1版記者邱奕寧「萬隆東營區建公宅 購地要花10億」的報導稱: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二段的萬隆東營區屬於「社福用地」,產權雙北市各持分5成,過去無償提供國防部軍法機關使用,但今年初閒置迄今,預計於年底點交,北市府擬將文山區「萬隆東營區」列入公共住宅興建基地,但土地產權雙北市各占一半,都發局葉家源科長說,目前在研議該地是否作為公宅用地,因今年8月接獲函示,認定北市公宅同屬「社福設施」一環,若要在該地建公宅,可免去進行都市計畫變更用地,但一切還都在構想階段,方案尚未明確,且公宅由「住宅基金」獨立運作,須負擔盈虧,因此若要選在該地興建公宅,歸屬新北的另5成土地要有償取得,北市財政局游適銘副局長表示,若要在該地建造公宅,恐需負擔約新台幣10億元取得用地;但都發局表示,目前只提出構想,至於方案尚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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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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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41111日工商時報A16版記者劉峻谷「南港工業地捐地代金爭議,七業者勝訴」的報導,台北市南港區策略型工業用地變更商業用地捐地代金的爭議,七家土地開發業者與北市府以哪一年土地公告現值計算捐地代金看法不同鬧上法院,最後法院審立後判決北市府敗訴,應以民國101年土地公告現值計算捐地代金新台幣11765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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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4年10月15日經濟日報A17版記者陳美珍所撰「出售廢徵地 申報奢侈稅從寬」的報導,取回原被徵收嗣後因故廢止徵收的土地,如再將之出售者,財政部從寬解釋,計算所有權人的持有土地期間,可回溯至徵收前取得土地之日,且徵收期不中斷,至出售土地時合計超過二年,即免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這項措施與因「區段徵收」領回抵價地持有期間計算原則一致,即區段徵收領回的抵價地,持有期間長短也是自所有權人原取得被徵收土地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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