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4年1月12日聯合報A10版記者劉星君、謝梅芬所撰「詐領租屋補助 親友揪團一起來」報導,內政部營建署從民國98年起,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辦理租屋租金補貼,租屋補助採一年一期,到期後可再重新申請;每年申請補助件數約在一萬件左右,依送審案件評分標準核給補助,直到中央補助額滿為止,每年約核發補助三千多件。為便民因而採形式審查不做實質審查,因此有不肖者利用此便民措施把國庫當提款機,成立代辦集團揪團詐領補助,三年詐領國庫近新台幣200萬元,目前警方已將全案依涉嫌偽造文書、詐欺罪函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