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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2311日聯合報A13版記者林克倫及經濟日報A10版記者林辰誼的報導,大陸國務院秘書長馬凱表示為了預防貪腐,中國大陸將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制度,以公民身分證號碼和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建立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這個系統將會使個人資料「全都錄」。

    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源自於《物權法》的規定,因為現在大陸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登記制度繁瑣,已房屋來說,房屋、土地分兩個部門管轄,農村和城市的土地又不同,將來完成後,將可把資料統一。未來不動產重複登記、不易查詢的缺點將可獲得改善。

    相較於台灣的土地登記制度,中國大陸的土地登記制度顯然不夠完備,台灣土地登記制度早已實行多年,土地已完成「總登記」,合法建物也必須辦理「保存登記」,且「公示制度」也相當完備,任何人皆可查詢第二類謄本即可得知不動產的權利情形,主要在於保障交易安全。

    但筆者認為,以台灣的經驗來說要防止貪腐,其實靠不動產統一登記仍舊是不夠的,因為貪腐的錢不一定只會拿去買不動產,且財產也不一定會放在國內,還是要落實官員的財產申報制度會比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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