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鈞和大家分享都更條例修正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241日經濟日報A4版記者徐筱嵐的報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即將在立法院展開修法大戰,目前已經完成提案連署的版本宜共有十案,重點鎖定在建立非政府機關協商的平台、提高同意比例門檻、住戶是否可隨時踩煞車和地上物是否完全拆除才能領建照、強制拆除是否由地方政府執行等五大爭議。據了解,進入草案逐條審查階段後,會以行政院版、北市府版和綠營立委整合出來的共識版為主,將形成三國鼎立的局勢。

    據了解,多數版本的訴求集中於調高申請都更及實施都更的比例門檻,還有是否引進第三方非營利機構處理都更爭議,將會是另一大重點。此外還有一些主張在於都更不同階段中,住戶是否有踩煞車的權利?未達最小分配單位的住戶,可否依更新後價值扣除稅捐,或以現金方式作為補償?「鑑價」是否應由建商,還是由建商和地主共同選定鑑價機構,抑或是由地方政府加入各選一家以期公平?

    行政院版本的重點在於拉高同意戶的門檻到1/2戶同意可申請、4/5住戶同意可實施,並且地上物未全部拆除前不得進行預售。台北市的版本除了實施的門檻更提高到9/10外,並希望辦理都更的住戶成立法人以達成都更的共識。而建商責任,政府公權力應該是當介入,才能阻止釘子戶阻礙都更,若同意戶可隨時撤簽,提高都更風險外,也會使民間都更實施者的努力白費。

    筆者則認為,《都市更新條例》的修正,應該要尊重少數不同意戶地主的意見並保障多數同意戶的權益,這樣才符合民主政治下少數服從多數的精神,如果都更因為少數的釘子戶就不能推動,對於大多數的同意戶將是相當不公平的!!政府在修法的時候一定要重視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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