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鈞和大家分享深圳房價須報備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2430日旺報B4版記者葉文義的報導,從民國10251日開始,深圳所有商品房在預售前,必須前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價格備案,預售過程中價格調整幅度若超出最近一次備案價格上下15%者,必須在調整之前辦理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變更。

    該《深圳市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辦法》將自10251日正式實施,房地產開發專案所在地的市場監管局轄區分局將辦理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按照「房地產預售許可證」核准的商品房套數辦理全部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包括價格申報日期、開發商名稱、樓盤名稱、房地產預售許可證號碼、座落位置、建築面積、單價、總售價等等。

    如果未辦理備案或備案變更的,市場監管局可依據《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相關規定責令改正,並對每一套未備案的商品房處人民幣10萬元罰款。

    筆者認為,中國大陸政府這樣的政策,顯然是想要調控飆漲的房地產市場,希望可以透過價格的調控讓飆漲的房價可以稍微抑制,不過筆者也提醒中國,商品的價格是唯有透過市場「看不見的手」來做調整才能對資源做最有效率的分配,任何價格調控的副作用就是造成供需不均衡,還有「打蛇打七寸」,房地產是經濟的火車頭,如果把整個市場玩死了,中國大陸恐怕面臨的是更可怕的房地產大崩盤,導致經濟長期衰退,這恐怕是中國當局所不樂見的!!

 

深圳市商品房 預售價格備案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商品房預售價格行為,建立和維護公開、公正、透明的市場價格秩序,根據《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地產開發專案的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預售之前、或價格調整超出最近一次備案價格的一定幅度時向主管部門履行的價格告知行為。
第四條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市場監管局”)是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的主管部門。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商品房預售之前,向房地產開發專案所在地的市市場監管局轄區分局辦理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
第五條 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實行一套一備案。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預售之前,應按照房地產預售許可證核准的商品房套數,一次辦理全部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預售過程中,價格調整幅度超出最近一次備案價格上下15%(含15%,下同)時,應在調整之前辦理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變更。
第六條 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申報日期;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名稱、樓盤名稱、房地產預售許可證號碼、坐落位置,以及每一套商品房的房號、建築面積、建築面積單價、套內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單價、總售價、備註等。
第七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房地產預售許可證(複印件);
(二)深圳市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登記表(附件1);
(三)法人授權委託書和資料報送人身份證明。
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所提交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並加蓋單位公章。
第八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按下列程式辦理:
(一)材料審查
房地產開發企業向市市場監管局轄區分局提交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材料,審查合格後,免費獲得市市場監管局(網址:http://www.szscjg.gov.cn/)“網上辦事”報送資料的用戶名、密碼等資訊;
市市場監管局轄區分局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審查工作。
(二)首次備案
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網路報送房地產預售許可證核准的全部商品房預售價格資訊等電子資料(表格參照附件2《深圳市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表》),並列印備案回執;
(三)變更備案
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網路報送價格調整幅度超出最近一次備案價格上下15%的商品房(按套)預售價格變更資訊電子資料(表格樣式同上),並列印變更備案回執。
第九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經備案的銷售價格,明碼標價銷售商品房。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和《廣東省物價局關於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的規定》的要求,做好商品房預售價格明碼標價工作。
第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未按規定辦理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或者價格調整幅度超出最近一次備案價格上下15%未辦理備案變更的,由市市場監管局依據《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的有關規定實施行政處罰。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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