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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15公尺以下未開闢道路將開放容積移轉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9日自由時報A14版記者郭安家、涂鉅旻的報導,台北市都發局邊泰明局長表示,《台北市容積銀行自治條例》草案1033月將送至市議會審查,並且全面開放15公尺以下未開闢的計畫道路容積移轉,且將捷運站周邊容積都移入基地,未來捷運出口半徑將從500公尺放寬為800公尺,預計年底通過後施行,但不少市議員質疑過多的「鈔票容積」將導致環境災難。

    邊泰明表示,現行規定只容許十五公尺以上未開闢道路可容移,但考量到未開闢道路地主財產權與公平性,市府決定開放所有未開闢道路容移,未來將放寬捷運站800公尺內都可移入,但300公尺範圍內容移量會較高。

    市議員王鴻薇表示,雖然支持容積銀行的政策,但是市府如果沒做好「容移總量管制」,未來信義、南港、大直將出現爆量容積,影響當地環境。市議員王世堅也表示,應該限於老舊社區捷運站周邊放寬,市議員楊實秋則是認為這將導致容積從西區移往東區,不利於「軸線翻轉」。         

    對此,台北市政府表示,依據中央《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所訂定的《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將於1036月落日,並於3月推出升級版的《容積銀行自治條例》未來將由政府作莊主導容積交易,交易利得由市府專款專用,挹注公共建設之初。而邊泰明也表示,「容積移轉」皆須經過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由北市做總量管制,必定嚴格把關。而日前投資客和地主抗議,透過市議員打算修改《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要搶在政府作莊前賣掉15公尺以下未開闢道路容積,則因為爭議過大,在市議會闖關失敗。

    筆者認為,容積銀行的政策讓交易更加透明,而容積移轉範圍擴大,也有助於容積移轉更加方便,但既然政府作莊,台北市政府一定要做好把關,才不會移入過多容積導致對環境衝擊過大!!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容積移轉」已愈來愈成熟,政府在法令宜整體考量規劃,未來才能減少流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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