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富發工業住宅再度遭罰390萬  文◎李廷鈞地政士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712日蘋果日報A36版記者潘姿羽「興富發工業宅,再罰390萬」的報導,位於台北市內湖工業區的工業住宅「興富發領袖」於102年已經遭到台北市政府開罰新台幣810萬元,經過台北市建管處四度巡查仍毫無改善,又遭到建管處開罰新台幣390萬元。

    台北市建管處表示,1024月間開罰內湖五期、南港區的10件工業住宅要求限期改善,同年10月、1034月和7月初都到場查驗,仍然沒有施工跡象,違規情形明顯,因此確定開罰。另外「新潤悅峰」、「世界心」和「鼎峰」等工業住宅違規樓層均有動工,但有些尚未改善完畢或住戶不在家致無法檢查,建管處為了確認,近期將再次派員巡查。

    筆者認為,台北市政府對於工業住宅的態度,似乎越來越強硬,呼籲民眾購買南港、內湖、大直等地區的房子,一定要注意該房屋的「使用用途」、「土地使用分區」,如果位於工業區又非住宅使用,即使價格較便宜,也不要輕易聽信建商或代銷公司的話術而受騙上當,否則得不償失。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房屋所有權人依《建築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須按「使用執照」的用途而為使用;所以,買房子一定要確定「建造執照」、「使用執造」上的「使用用途」合法使用,才不致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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