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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淡水違建竟離譜加蓋成7樓!  文◎李廷鈞地政士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713日中國時報A6版記者林金池、謝文瑄「3樓加蓋到7樓,違建8年疑民代撐腰」的報導,淡水老街上一處山坡地一間原本只有3層樓的民宅,被屋主加蓋成「7層樓」,並且隔成22間套房,每年收租近新台幣200萬元,雖然屢屢遭到檢舉,但是八年來始終屹立不搖,讓民眾懷疑該違建有重量級民代撐腰。

    該棟房屋於民國68年取得使用執照,地下二層地上一層合法建物,基地面積約16坪,但是民國95年卻違法加蓋了四層樓並遭到檢舉查報,外觀屋主改裝成歐風設計搭配石材、磁磚,美輪美奐完全看不出是違建,內部則隔成22間約6坪大的套房,每月租金新台幣7400元,換算一年近新台幣200萬元。

    新北市工務局拆除大隊則表示,並沒有民代介入關說,該違建違法隔間套房妨礙公共安全,但是之前多次到場屋主都不開門疑似為了躲避查報,目前正值暑假期間,學生都已經返家,因此已經要求屋主於民國103725日以前自行拆除;否則將強制執行拆除。

    筆者認為,這樣的屋主為了牟取暴利,竟然大肆改裝成套房出租,罔顧房客的生命財產安全,而且違法加蓋那麼多層,對於結構也有問題,若發生颱風或地震,可能因此倒塌釀災,新北市政府應該要貫徹公權力趕快拆除,否則發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將導致無可挽回的結果。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政府必須認真執行《建築法》;「違章建築」處處已成為另一台灣特色,這都是地方政府建管單位未認真執法所導致,政府應加強力道貫徹執行《建築法》,不要讓民眾有僥倖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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