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84日中國時報A9版記者林思慧「青年旅社小而美,申請執照大不易」的報導,網路上面有來自四面八方的十六個年輕人,從3年前籌備成立「青年旅館」,終於在去年底成立第一家「途中‧台北」青年旅舍。

    根據創辦人西卡的說法,「青年旅社」目前在台灣的困境在於台北市屬於都市計畫用地,不能核發「民宿執照」,然而旅館的法規上大部分都是針對中大型旅館設立,必須要商業用地、門前巷道八米寬,總樓板面積500平方米以上且須設置停車位和無障礙設施,入門障礙過高。

    西卡表示,2011年曾有考慮串連業者,但因各有考量致未能成功,所以他轉而申請「旅館執照」,搞懂法規、跑公文相當折磨人,花了半年才審核通過拿到執照。西卡認為,法規過度僵化,比方說要求設置停車位,但青年旅館的住宿者多半不開車。而他也困惑像是「香客大樓」、「國軍英雄館」、「育樂中心」等供一般人住宿的地方,卻又不需要取得旅館執照。西卡表示,約在三年前,沒有任何一家青年旅館有執照,當時是修法好時機,如今已經有十多家轉而申請「旅館執照」,政府也沒有修法動機了。

    筆者認為,台灣發展觀光業,對於住宿的需求是相當高,但是僵化的法令,卻讓青年旅館很難合法經營,無論對觀光客還是對業者來說,都相當不利。將來政府可以考慮做一些放寬,在兼顧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的前提下,輔導業者合法化,並適度修改目前對於設置旅館的嚴格規定,提供背包客更多元的住宿管道。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環境在變,法令也要跟著改變,這樣才跟得上時代。台灣往往在法令上是「立法從嚴,執法從寬」,這相當不妥;而政府應「立法適中,執法從嚴」,這樣才是良好「法治社會」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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