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自由時報A3版記者張文川、項程鎮、鄒念祖、徐卉、陳炳宏「中國公審柯震東,無律師協助」的報導,被中國居留的藝人柯震東,穿囚服流淚滿面的「自白影帶」在中國大陸中央電視台播出,此一作法遭到台灣國內法界、人權人士痛批「侵犯人權」。

    一手提攜柯震東的導演九把刀表示:「那些畫面我一秒鐘都無法直視,不寒而慄,淚流滿面」,而許多網友也都相當震驚,「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表示,中國完全沒有三權分立、程序正義、人身自由等念,連台灣海基會也幫不上忙,中國行政權獨大,在任何民主自由國家是無法想像的。況且依據中國公安的說法,柯震東並非觸犯刑事案件,既然如此只有行政不法卻受此屈辱,嚴重違反「比例原則」。

    台灣人權促進會前會長邱顯智則表示,台灣嫌犯被捕後有行使「緘默權」,並且有權利通知家人與辯護律師到場,檢警最多只能留置「24小時」,即使是違反行政罰的《社會秩序維護法》,也必須由法官裁定拘留天數,而非像中國大陸「公安」說了算。

    筆者認為,中國大陸雖然於2012年通過實施新修正的《刑事訴訟法》,但是相關司法人員在刑事案件偵查、審判中卻沒有落實應該要維護的人權,以柯震東案來說,雖然中國大陸《刑事訴訟法》中明文規定被告有選任辯護人的權利;與台灣的兩岸互助協議有應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的規定,但是很明顯本案中,公安卻輕易地以「行政不法」的理由搪塞,完全無視於該規定,顯示中國大陸的人權未來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兼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認為中國大陸在「經濟」方面的發展已取得不錯的成就,正邁向世界大國,此時應努力於「法治革新」,並「保障人權」,這樣才能在國際社會昂首闊步!兩岸交流日益頻繁,台灣人民最期待的是看到中國大陸未來在「民主」、「法治」及「人權」都能有長足的進步;這樣台商在中國大陸的投資權益就能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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