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人等須注意地價稅優惠稅率申請至9月22日截止!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910日經濟日報A19版記者陳美珍「地價稅優惠稅率申請,要快」的報導,2014年的地價稅將在111日起的一個月內開徵,而自用住宅、工業用地等優惠稅率的所有權人,必須在2014922日完成優惠稅率申請手續。而如果已經申請核准用特別稅率的土地所有權人,如未改變其使用或減免原因未變更不用再重新申請。

    依據《土地稅法》第17條及第18條的規定,包括「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均得適用優惠稅率,而《土地稅減免規則》第7條至第17條也規定寺廟、騎樓走廊用地等均適用優惠稅率。

    財政部指出,地價稅的納稅義務基準日為當年度831日,也就是該日期土地登記簿上記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即為納稅義務人。地價稅的課稅依據是根據土地的公告地價,並且依照納稅人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的土地總價額累進課稅。財政部也提醒,如果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原因事實消滅時,應該主動向土地坐落的稅捐稽徵機關主動申報,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

    此外,記者陳美珍也於「農地回贈出售,所得贈與要稅」的報導中提到財政部提醒民眾,農地贈與給《民法》第1138條的繼承人,依法免徵贈與稅,但是必須維持農用「5年」,如果受贈人回贈原贈與人,因為回復為未贈與狀態,因此除了贈與稅免追徵,也不用再做農用列管。但是若原贈與人在取回贈與農地後再行出售,又將收取價金直接匯入原受贈人的帳戶,或是代償原受贈人的銀行貸款,就是屬於另外一個贈與行為,必須辦理贈與稅申報。

    筆者提醒民眾,公告地價每三年調整一次,近年來已經有越來越高的趨勢,地價稅優惠稅率的申請對於土地所有權人節稅相當有幫助,如果符合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稅率的民眾,一定要趕快去土地所在地的稅捐稽徵處申請優惠稅率的減免,才能節稅。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地價稅」是《土地稅法》中的規定,每年課徵,然地價稅有一般稅率、優惠稅率、免徵及加徵的相關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及典權人一定要注意其適用的要件並依法申請,才能為自己合法「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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