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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私有古蹟修繕補助遭質疑分配不公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021日自由時報A4版記者游蓓茹「私有古蹟修繕,補助對象重複三年」的報導,台北市有三百多處古蹟、歷史建物,其中有近三成屬於私人擁有,台北市文化局編列修繕補助預算,過去三年每年平均新台幣3000多萬元,但民國103104年僅縮水剩下三分之一,而103年度獲補助的對象和前兩年也都是同一批人,導致台北市議員吳思瑤質疑台北市文化局對私有古蹟「擺爛」的態度。

    吳思瑤指出「私人古蹟與歷史建築」修繕補助,由所有權人提出向市政府申請,一年卻只有約十五個單位可以獲得補助,而且103年還縮水剩下1000多萬元,僅六個單位獲得補助,但台北市私有古蹟有近一百處,質疑台北市文化局逐年廢弛不重視古蹟修繕。

    而且調閱資料比對,甚至發現有五家重複過去連續兩年申請,包括郭氏古宅、慈雲寺、濟南基督長老教會等等,僅有一家「觀音禪堂」過去從未申請卻僅獲得新台幣十萬元補助,經過調查才發現向市府申請金額補助流程繁複、文資法限制多、大眾看不懂,讓所有權人只能將建物「擺著等倒了重蓋」或是「轉賣建商」

    艋舺謝宅所有權人謝東昇也批評,文化局接受陳情在謝宅上方施作鋼棚架工程保護漏水屋頂,但是兩年前召開文資提出「整體規劃設計」,卻不尊重所有權人對房屋修繕意見,導致「擺爛」至今,如今謝宅內部跳蚤孳生、木樑、牆面腐朽斑駁,變成畸形建築。

    吳思瑤議員也指出,文化局應該主動對私有古蹟座「總體檢」,不是被動「等人申請」,並且要找出修維修標的排出優先順序,並且編列預算、調整或輔導申請方式,若卡在房東產權證明只讓同一批人申請,政策失去美意資源無法全面落實。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則表示,文資實際修繕必須分階段進行,例如祠堂前、後殿輪流修復,有連續申請需求,都依照單位提出的計畫審議書分配金額,「長老教會」因為申請硬體建築改建修復費用較高,「觀音禪寺」因為是活動規劃,費用較低。而因為許多私產所有權人眾多意見不合,無法遞交申請書,若時機配合得上才會多編預算,艋舺謝宅也是因為所有權人近十位難達成共識,但日後會再盡力溝通協助。

    筆者認為,如果台北市政府對古蹟重視,應該還是要多編列一些預算來協助古蹟的修復,而不是每次等古蹟都快倒塌或是失火之後有人要拆除,才在那邊大喊可惜,否則就只是作秀的行為罷了!!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開發的歷史很短,文化古蹟、歷史性建築物不多,應用心指定、維護,使「文化」得以保存,並與「觀光」結合,帶動觀光的內涵,並可同時進行「文創」,也有助於台灣的經濟發展,台灣加油!台灣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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