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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433日工商時報A15版記者方明「節稅新招!登錄拆算房地比,交易所得稅省很大」、蘋果日報A14版記者陳書榕「『房地比』拆開算,避稅出新招」的報導,內政部公布實價登錄資料時發現,有筆屋齡24年總價新台幣3.16億元的大樓在交易明細中拆算房地比,並備註在實價登錄特殊條件中,房仲業者預估未來該物件若以總價新台幣4億元出售,將可省下約新台幣450萬元的財產交易所得稅。

 

    該筆交易位於台北市安和路二段一樓為商業使用、二樓為住家,明細中聲明為特殊關係交易,並且附上房地比,一樓建物與土地佔比為17:83、二樓則為13:87、合計總房地比為16:84,建物價值共佔16%

 

    由於土地交易僅負擔土地增值稅,因此賣方出售房地產時,如果未在合約明定房屋與土地個別售價,國稅局將會依據固定公式房地比計算售屋所得。如今調整之後,房屋價值為新台幣4800萬元,未來出售若總價4億元,物件經過折舊之後房地比調整為10:90,由於建物價值僅為新台幣4000萬元,因此不用納入綜合財產所得課稅。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分析,近期國稅局對於高總價個案積極查稅,因此不少買方預先拆算房地比,為未來轉手節稅準備。但全國不動產特約地政士徐吉麟則表示,若房地比不照既有公式拆算,拉低房屋市價,雖可以減輕所得稅的負擔,但也會將未來轉手稅負轉嫁下個賣方,致轉賣困難。

 

    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榮譽理事長林旺根則提醒,目前北市精華區住宅房地比以2:83:7居多,該案建物價值僅佔16%偏低,未來稅捐處如果覺得不合理仍會依法調整課稅罰款。

 

    筆者認為,「拆算房地比」主要是為了將來高價轉賣的時候,由於土地交易免徵所得稅,在房屋的部分可以減少所得稅的稅基,但若未來實施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的制度,這樣的節稅手法恐怕不可行。再說若「房地比拆算」比例太懸殊,也會有被要求調整課稅罰款的可能,若考慮實價登錄時拆算房地比,應請教專業人士,俾免帶來不必要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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