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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4412日聯合報B1版記者莊琇閔「房稅調高,20萬戶受影響」的報導,今年的房屋稅將在民國1045月份開徵,台北市市長柯文哲表示許多人收到房屋稅單會嚇一跳,因為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指出,主要調高對象包括「民國10371日以後核發使用執照的豪宅」和「持有非自住戶數三戶以上者」,總共有20504戶,預估多進帳新台幣14.33億元。

 

    至於台北市市長柯文哲位於黃金地段的住家,是否也會調漲房屋稅?台北市政府稅捐處則指出該屋因為並非民國1027月後建成的新屋,並且房屋為自住,最多只有「路段率」調整,增幅不會成超過兩成。

 

    台北市受創對於豪宅加價課徵房屋稅,三年來稅收共增加新台幣9.6億元,但是本來按「棟」認定豪宅的標準於民國103年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改成按「戶」認定,並且仍按照所處地點路段率加價課徵房屋稅,近幾年新蓋的豪宅就受到影響。

 

    另外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通過調高新建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自民國10371日以後領取使用執照的新建房屋,標準單價平均調幅較舊標準增加1.6倍,又配合捷運新蘆線、信義線開通,帶動周邊商業繁榮房價上漲,調高部分路段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又有72000餘戶將受到影響。

 

    台北市政府稅捐處表示,影響最大的應是持有多戶北市房屋者,因為提高非自住住家房屋稅率,並採差別稅率,每戶稅率最高3.6%,稅捐處統計以非自住稅率12萬餘戶,佔全北市房屋約一成,稅收達新台幣9.1億。

 

    筆者提醒民眾若是有多戶房屋者,可選擇較新、路段較佳、坪數較大者將本人或配偶、子女戶籍遷入,設定為「自用住宅」,可適用較低的稅率,較為節稅。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房屋稅條例》修正通過後,台北市的自治條例也修正,但修正幅度異於其他縣市,台北市的此一調整欠缺整體考量,未來將造成不利於台北市經濟整體發展的後果。其實,台北市要保障人們的「居住權」,不是靠房屋稅稅率的調整,而是要靠落實《住宅法》,廣建「社會住宅」,並帶動經濟發展,使民眾的「收入」增加,這才是「正途」、「正道」!台北市加油!台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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