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4429日聯合報A10版記者沈婉玉「商業設施太多促參案將可改契約」的報導,有鑑於近來大巨蛋等促參案引發爭議,財政部促參司準備訂定《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作業指引》,將來將納入民眾參與、資料公開和解約等機制,最快五月上路。

 

    而這項促參作業指引將明定促參案件評估規劃、議約、簽約和履約管理作業的參考,而這項行政命令不溯及既往,因此像是大巨蛋等已經簽約的BOT案,仍然要回歸原本契約。

 

    財政部指出,新規定注重五大要點包括:「民眾參與」、「參與公開」、「附屬事業規範」、「權利金設定調整」和「契約變更」。新的作業指引將要求主辦機關在辦理促參案的時候徵詢民眾意見,前期評估和規劃報告都要資訊公開,如果民眾有提出意見都要是當處置。

 

    此外,對於附屬事業比率配置,將會要求促參案須確保「公益性」,如果發現契約履行中有礙公共利益或是有失公平合理窒礙難行的地方,可以協議後變更契約。像是目前台北市大巨蛋BOT的商業設施太多,因公共服務才是促參主要目的,未來類似這樣的情形就會減少。

 

    筆者認為,BOT現在面臨到到底要如何確保公共利益,但是又要讓廠商有利可圖有民間企業願意進場投標,確實是一個讓人值得思考的問題。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BOT」是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重要項目;如何確保企業投資利益與公共利益的均衡,讓兩者雙贏,才可長可久,財政部的修定一定要以此為目標,才可行,且可免去圖利財團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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