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4428日工商時報A9版記者李鐏龍「日本建物標準,擬更嚴格」的報導,金融時報報導日本在發生毀滅性東北地震和海嘯四年之後,政府和保險商、不動產業主、開發商目前正在努力提升建物結構的強度以提高災害的存活度。

 

    而其實在進行更嚴格防震建築標準的修法之前,日本的建物就已經可以承受強震的衝擊,但是為了因應像是海嘯的致命性和破壞性,和東京等城市內高樓大廈影響最大的長時間地面搖晃,相關工作仍然在進行中。

 

    而地震中所見到的損害,都是發生在較1981年《建築標準法》法規出現之前的建築物,因此日本政府目標要將符合1981年法規的建物比率從2007年的80%提升到90%。包括對強化耐震補強提供補助和全額補助委請第三評估是否符合1981年法規。保險業也對遵守1981年法規的住宅不動產提供地震保險費折扣,並且依照抗震標準嚴格程度享有不同的折扣。

 

    在商用不動產上,不保證一定能獲得承保地震及海嘯險,也沒有全面性的保費率或折扣率,一切視地點、抗震性和發生海嘯及土壤液化風險而定,因此不動產業主及開發商就以符合1981年法規當作誘因招攬顧客和承租戶。

 

    筆者認為,台灣和日本一樣也在板塊活躍地震頻繁的區域,921地震發生之後,近年來雖然遭遇強震都沒有遭遇太大的損害,但是還是要防範於未然,日本政府的做法值得台灣借鏡。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建物的耐震標準是自921地震之後才提高,但對之前的建物,前內政部李鴻源部長有提出「防災型都更」的看法,但台灣目前推動因受「文林苑事件」影響而不順利,既然都更受阻,此時應有強化老舊建物耐震的必要,確實日本的做法,台灣值得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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