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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463日自由時報A14版記者鍾泓良「容積銀行17案待審,1筆都未入帳」的報導,為了使容積移轉透明化並且促進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北市實行容積銀行制度,但至今近一年共17筆案件申請,卻一筆都未入帳,議員質疑程序太慢,影響後續公保地收取,都發局解釋案子卡住多是因為申請人積極度不足並非行政時間延宕。

 

    《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於民國1037月公告實施,啟動「容積銀行」收入來源,該草案也已經送入議會,將影響容積銀行資金運用,目前都發局規畫將優先使用在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取得,預計影響北市約1131公頃的公保地回收。

 

    但是都發局於民國10462日至市議會工務委員會進行容積銀行使用及公共設施用地取得優先順序報到時,內容卻僅說明以15公尺以下道路為優先,缺乏具體內容,遭到現場市議員痛批法案不會通過。台北市都市發展局長林洲民坦言準備不足,而優先順序原則還在研擬,因此委員會決議16日要求都發局再提出實際原則辦法。

 

    而容積銀行過去一年來共有17件申請,僅四件進入估價階段,其中一案才剛簽報送至財審會,被質疑程序緩慢。台北市都發局綜合企劃科長王冠婓解釋,大部分流程延宕原因都在「申請人」身上,申請人申請後因為評估成本或作業時間過長,沒有準時將相關資料送交估價廠商,因此導致整個流程緩慢。

 

    而前台北市都發局長,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邊泰明則表示,房市環境衝擊到申請人的積極度,目前房價偏冷,政府陸續推出豪宅稅、房地合一稅等打房措施,導致建商對於容積需求降低,相對也影響到申請容積移轉的態度變得謹慎,但他仍對容積銀行保持樂觀。

 

    筆者認為,政府要推動「容積銀行」立意良好,但是行政程序一定要加快,不然這樣的制度形同虛設,不但無法替政府籌措財源,民眾申請的意願也不高。

 

    不過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北市政府原本就不該成立「容積銀行」,政府不必與民爭利,政府要做的事很多,做好自己分內的事,就有益於市民;而不是標新立異、與民爭利,到最後弄成一敗塗地,現在就是這種窘境!盼柯市長不要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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