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文賢顧問
民國104年6月5日自由時報AA1版記者何世昌、鍾泓良「北市府將建3濕地公園 議員多質疑」的報導稱:台北市政府準備斥資近新台幣億元於內湖花市舊址打造人工濕地公園挨批,不料爭議未解,台北市都發局林洲民局長又宣布要將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現址、永春陂興建濕地公園。針對市府將一口氣打造三座濕地公園,三處濕地公園預定地所在地議員、里長意見各有不同說:濕地造價驚人,不如打造運動或親子公園更實際;樂見再添綠地,但濕地維管成本高,須謹慎評估。

筆者認為市府將即將收回土地計畫開發成公園,對市政建設是加分的,但未審慎評估對民眾效益與經費浪費與否,即肯定宣佈建設藍圖,恣意決定打造,這好像沙漠裡建造水塘戲水,炫耀財富,這完全是一意孤行未依正常程序走。,盼台北市新市政府團隊應該要有法治觀念,照顧民眾的心,計畫任何開發案時,應時時檢討利弊、民眾得失,才不會枉費台北市市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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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