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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文賢顧問
民國104年6月12日工商時報A21版記者方明「逾7成民眾,符合資格也不買公共住宅」的報導稱:政府公共住宅政策備受考驗,一項最新調查指出,有超過7成民眾即使符合條件也不願購買公共住宅,當中有逾5成的民眾願意考慮「以租代買」;另外,有31.5%的民眾認為如果工程品質不佳,寧可用租的也不要去買;25.4%的民眾則表示不必辛苦購買品質差的公共住宅,願意等待出租社會住宅;17.2%民眾則擔心會被貼上標籤,住戶素質不好,房價若下修一定比一般正常住宅快,風險偏高。

中信房屋副總劉天仁表示,出租型態的公共住宅是較可行的道路,且目前地上權住宅產品並不便宜,每年又要收取3%~5%的地租,「出租型公共住宅」遠優於「地上權住宅」,針對公共住宅的最新民調指出,竟有高達74.1%的民眾表態,即使自己有資格申購公共住宅,也不會考慮入手,當中有56.9%的民眾,因面對高房價,已經有「有得住不必一定要買屋」的想法,願意「以租代買」。
而日前營建署才宣布要推動地上權型態的「青年生活住宅」構想,中信房屋副總劉天仁認為,「出租型態的公共住宅」是台灣目前最可行的道路,且就現行制度面來看,對於想要住進公共住宅的民眾而言,同樣要繳付租金,單純的出租住宅,比起地上權住宅,是要來得划算的。

他指出,目前地上權住宅售價雖比一般房屋售價低2~3成,表面看是便宜,但因為地租收取的方式不合理,因此,現在的地上權住宅太貴,合理價格應為一般房屋售價的5~6成,住戶每年須繳交的地租,按目前市面上的地上權產品,是按照公告地價3%~5%來計算,而公告地價逐步朝接近市價的方向調高,每年愈付愈多,等於是購屋人開給政府一張空白的支票來支付地租,對購屋人來說是一個不可估算的成本,是變相的定時炸彈,反觀自用住宅地價稅率,只有申報地價的千分之二(申報地價為公告地價的80%~120%),也就是0.2%,比起市面上的地上權產品每年要繳公告地價3%~5%地租低很多。

筆者認為政府所推出的住宅,多年來民眾一直對「公共住宅」欠缺信心,主要因其品質差、管理上不負責任,即使政府的「打房政策」盡出,房價仍然偏高買不起,買不如租,「公共住宅」租金也偏高,民眾租屋、購屋負擔太重,也就沒能力購買或租屋,盼政府在推廣「居住正義」同時,應該考慮如何補貼購屋者,或想一套讓他們在購屋上無負擔方法,才能讓民眾有購屋意願,也才不會枉費民眾對政府的支持及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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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