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4年5月27日聯合報B1版記者王柔婷、祁容玉所撰「林肯大郡18年 半倒區未拆」的報導,林肯大郡事件已18年了,上百場抗議與協調會讓居民身心交瘁,隨時可能崩塌的半倒區至今仍未拆。居民期待政府用公權力介入,將山坡地旁的危險建物及早拆除,還給他們一個「安全的家」。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林肯大郡每年都會由大地工程技師公會進行1到2次巡查,追蹤確認建物和山坡地的安全狀況。針對近期建物滲水問題,屬社區內部的管理維護,市府協助補強施工,恐有公平性問題;民國103年協調時林肯建設願意負責補強,並已會勘討論進場施工日期,但住戶另提出其他施工需求,雙方無法達成共識。第3區第3排半倒區自救會長林麗卿18年來堅持守護家園,被問及為何每年陳情,她表示住的地方現在還未拆,看到凹陷的鐵窗、損壞的梁柱和漏水的地下室,都是二次傷害,「我們的要求很卑微,只要求政府把危險建物拆除、移平坡地,讓整片空地可變成公園使用」。

筆者認為政府應展現「公權力」,強制拆除林肯大郡等危樓,而非要等到全體所有權人同意才能拆除,從事發到現在迄已18年,如再繼續拖延下去,所有權人開始繼承移轉登記,日後將更難拆除。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目前的政府做事畏首畏尾,欠缺擔當,從文林苑、永春社區……等,均可看出「林肯大郡」的事已發生18年了,新北市政府應展現魄力,一次有效地處理,保障人民之權益及社區安適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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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