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4年9月18日蘋果日報B7版記者鄭婷方所撰「浮洲合宜宅 驚見網路轉售」的報導,新北市板橋區浮洲合宜宅,再傳爭議!《蘋果》接獲爆料,竟有A6區承購戶,公開在Apple House房屋平台轉售,24坪房屋加1個車位,開價800萬元,房屋單價從每坪新台幣19萬元,漲到每坪新台幣33.33萬元,價差將近1倍。內政部營建署回應,若查證屬實,將以85折價格買回。

民眾莊先生表示,在Apple House房屋交易平台看到該案出售,直呼浮洲合宜宅明明有承購戶10年內不可買賣移轉的規定,現在竟有人要轉手,懷疑可能透過法拍或其他模式,賣房賺價差,抗議實在太荒謬。內政部營建署管理組則表示,承購戶購屋時,都簽署「預告登記同意書」,載明10年內不可出售、出典、信託、交換等,若該違反規定的出售房屋行為查證屬實,會以85折價格買回房屋,且浮洲合宜宅承購戶的地籍謄本同樣登記該規定,即使順利賣出,地政機關也不可能放行移轉過戶。日勝生公司發言人周惠玉則回應,當初簽約都照內政部營建署規定,有預告登記的限制,承購戶都很清楚轉賣不可行,轉讓無效,但一直都有耳聞這樣的狀況,不過,一切都要照合約走。

新北市板橋區浮洲合宜住宅雖有10年的預告登記,無法在地政機關辦理買賣或贈與登記,即無法作物權變動,但仍可以透過買賣契約約定日後移轉或先租後售方式,筆者認為政府在這方面僅作登記的控管過於簡單,應當連使用人都該嚴格管理,以避免日益良善的「社會住宅」,被人作為投資生財的工具。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人很會鑽法律漏洞,政府制定法令必須周延,這樣才不會讓民眾有鑽漏洞的機會,希望政府以後在制定政策或訂定法令時,要格外謹慎,才不會使政府的政策目的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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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