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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41227日經濟日報A11版記者郭及天「房地合一稅,元旦上路」、蘋果日報B3版記者詹宜萱「房地合一上路,三族群免驚」、自由時報AA1版記者吳佳蓉「房地合一倒數,自住、多屋差很大」等報導,房地合一稅制將在201611日上路,之後購入的房屋土地交易將納入課稅,同時「奢侈稅」將同步落日,房地產業者預期房地合一稅保留奢侈稅壓抑短期交易的效果,將使房市交易僅剩純自住買盤支撐。

 

    舉凡房地在20141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不到二年者,或是201611日之後取得者,都適用新制。符合自住且連續設籍滿六年的長抱族,是房地合一稅的受惠者,出售獲利可以享有新台幣400萬的免稅額,此外超額部分只課徵獲利10%的低稅率。

 

    換屋族也是房地合一新制的受惠者,因為同時符合自住且自住房地出售前一年未出租營業者,民眾二年內不論先買後賣、先賣後買,都可以申請重購退稅,小宅換大宅享全額退稅、大宅換小宅按照比例退稅。

 

    此外出售房地賠錢者也不需要繳房地合一稅,計算出售房地金額扣除房地取得、改良和移轉成本,為負數者,免繳稅款,三年內有其他交易獲利,還可以減除上筆損失金額和土地漲價總數額來計算課稅所得。

 

    房地產業者認為,實價登錄實施僅三年多,政府無法掌握所有房產交易價格資訊,以至於過去沒有取得成本、產品的差異,課稅制度複雜,還設計了交易賠錢還要繳稅的奢侈稅。房地合一稅精神是「實價課稅、有賺才課、鼓勵自住」,多數房產業者認為未來幾年房價應該持續盤整或下修,靠房地產套利的困難度將變得極高,自住者則不需要擔心。

 

    筆者認為,透過修改《所得稅法》的房地合一稅,可以抑制房地產的炒作,另外也改正了過去一年內土地交易沒有課稅的不合理情形,未來民眾還是要注意房地合一稅的相關規定,做好節稅規劃,才不會吃虧。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房地合一稅」是政府打房的最後一招,雖然即將上路,但台灣房市已在政府將近4年的連串打房措施,台灣房市已奄奄一息,現政府又要開始「救市」了!不管如何,人民還是要自願生活,既已有「房地合一稅」新制的施行,要出售房地之前一定要先盤算,訂出出售步驟,才不會增加「稅負」,而傷到自己的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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