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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5418日聯合報A12版記者林克倫「土地使用權續期爭議,陸民陷恐慌」、經濟日報A10版記者林克倫「陸土地使用權續期爭議,延燒」的報導,浙江溫州土地使用權爭議持續在中國大陸延燒,媒體披露同一個社區的使用權期限竟然有30年、40年、50年等不同期限,而若以市價續期幾乎是房價金額一半,大陸民眾紛紛喊土地革命。

 

    中國大陸民眾和媒體關注的土地使用權「續期」乃源自於2007101日起施行之「物權法」對於「自動續期」並沒有明確規範,大部分民眾誤解為七十年到期就會自動續期,然而中國大陸各地方政府釋出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同,而續期的規定也不同。

 

    深圳南山金桃園社區,2011年大樓業主就被告知,土地期滿後深圳政府將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成為全國第一家被政府無償收回的物業。而像是深圳羅湖國際商業大廈,同一棟大樓裡面竟然有20年、30年、40年、50年四種年限的房產證。像是福田區長城大廈,有一位屋主向政府提交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申請,由50年延長到70年,要補繳新台幣100多萬續期金,屋主只好把房子賣掉。

 

    政府認為「續期」是要繳錢,而民眾的認知卻是「無償續期」,大陸民眾驚覺原本以為自己是「全權所有人」,沒想到只是政府的「房客」,而國家才是「房東」,對此網民也批評「國家變成全世界最大的房東」。

 

    筆者認為,中國大陸的土地是採「社會主義公有制」,土地一律屬於國有或是集體所有,所以中國人民買房對於土地其實只有「土地使用權」,而且是「有償」和「有期限」的,所以才會有這種奇怪現象,台灣人如果到中國大陸買房投資,務必要注意相關規定。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中國大陸因經濟改革開放,而逐步進行土地制度改革,實施國有土地權有償出讓制度,先後不斷地制定相關法規。由於這些想法未必周延,導致問題逐漸浮現,這方面有必要整體思維,進行適度地制度調整,將來才不會引發更多難解的問題,而造成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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