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文賢顧問
民國105年4月25日工商時報A8版記者孫彬訓「以房養老 雙北、竹高詢問熱」的報導稱:以房養老正夯,目前已有台銀、土銀、合庫、華銀、一銀、台企銀等6家公股行庫推出各自的以房養老版本,借款人可根據需求挑選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案,目前民眾實際已經承辦件數中,以最早推出的合作金庫銀行遙遙領先,土地銀行居次,整體銀行合計已有超過130多件,全體銀行以房養老案件今年底將先以達到千件為目標,此外,銀行公會基於以房養老的產品複雜,且借款人多為年長者,不易充分了解,認為可參考美國及香港的作法,由專業的機構或人員提供借款人諮詢服務,清楚說明主要權利義務關係後,才能向銀行提出申請。

銀行公會理事長、台灣金暨台銀董事長李紀珠民國105年4月24日表示,台灣已快速進入「高齡化社會」,需要「以房養老」政策來因應,以降低金融機構辦理以房養老貸款的商業風險,擴大相關業務,呼籲行政院金管會應出面整合,建構以房養老的配套措施,並提出五大建議,包括可參考美國HECM及香港按揭證券公司成立專責機構,由金管會出來整合,並整合內政部、法務部提撥專款設立保險機制,對借款人年齡資格、可貸金額、可貸成數與相關費用訂定上限,以符合公益精神,第二是成立專責諮詢服務機構;第三由內政部提供借款人遷籍、死亡等戶籍資訊,轉供財團法人聯徵中心建檔;第四建議法務部修正延長民法881條之4有關最高限額抵押權自抵押權設定時期不得逾30年規定,例如延長至50年;第五則是建議金管會給予辦理逆向抵押貸款誘因(如降低呆帳提存比率等)。
筆者認為自政府實施「以房養老」以來,多數民眾未能完全知道政府有「以房養老」的業務,產品多且複雜,不易了解,台灣已步入高齡化、少子化社會,退休後子女各自成家且自顧不暇,老人將來生活無法自理,有房子的還可以規劃將來的生活,如果沒有房子的該如何,政府應該將老人福利津貼與以房養老政策一併研擬,避免照顧上有落差及老人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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