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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552日中國時報A4版記者崔慈悌所撰「落實國土規劃,學者:應建立整合機制」的報導,我國《國土計畫法》已經在民國10551日上路,許多專家學者都建議行政院必須要盡速建立「協調整合機制」,並且盤點和公開相關圖資,原本採取「開發許可」的制度轉變為「使用許可」制,宣傳國土功能分區劃設,落實國土計畫。

 

    目前「余紀忠文教基金會」邀請專家和部會代表舉行「國土計畫法施行的準備與後續作為專家座談會」,並且由基金會董事長余範英和前立委邱文彥主持,余範英指出,《國土計畫法》不能像過去《環境基本法》一放多年作為不大,基金會從推動河川整治開始始終不放棄對環境關懷,希望可以透過與會者的激盪和共鳴,讓相關單位因應準備。

 

    邱文彥前立委則強調,未來預計有21個子法待訂,後續還會面對許多挑戰,如《區域計畫法》過渡銜接、海洋資源地區整合、2~12海浬缺乏海域管理專法的缺漏如何補足等應未雨綢繆。

 

    新北市副市長陳伸賢則表示,《國土計畫法》需要很多相關配套子法建構平台,有系統由中央、地方、民間共同合作。前內政部部長李鴻源則點出,國土規劃要把少子化、高齡化等更上位命題加進來,才能因應台灣未來需求,否則和現在區域計畫沒什麼不同。

 

    最後會中凝聚建言做出十點結論,包括建立「協調整合機制」、確定上位命題方針、加強各部會溝通等等,希望未來能夠建立整合機制,讓我國《國土計畫法》運作起來能夠更完善。

 

    筆者認為,對於「土地開發」一定要弄清楚《國土計畫法》的相關規定,那些土地是不能開發的,否則到時候一旦買下去,卻不能開發,投資者就套牢了。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則認為《國土計畫法》這部法律是我國土地規劃利用的最上位法,必須一方面趕緊將配套子法訂好,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強宣導,這樣將來才能使該法的良好美意得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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