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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5731日自由時報A10版記者徐義平「陳冲再批房屋稅,北市:不廢豪宅稅」、聯合報AA版記者孫中英「老屋加稅合法,陳冲:納稅人地位變低」的報導,台灣法學基金會舉辦房屋稅檢討座談會,會中行政院前院長陳冲表示,房屋稅條例修正和「老屋加稅」合法的的財政部解釋和最高行政法院見解,違法、違憲,鼓勵納稅義務人聲請釋憲。

 

    陳冲前院長認為過去十年房價上漲主因是各國實施量化寬鬆貨幣政策,將房屋稅大幅調整跟進市價,並不符合目的。而台灣法學基金會謝哲勝董事長則指出,不少縣市跟進台北市大幅調高房屋稅稅基,造成房屋稅負加重,但不符合公平原則,建議自用住宅一定面積已內應免徵房屋稅。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盛子龍則認為房屋稅並非一次性稅負,有溯及既往的問題,應該以信賴保護原則討論是否造成民過度負擔。

 

    不過台北市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表示,多數國家持有房地產稅佔GDP3~4%,台灣僅佔不到1%,目前房屋評定現值新台幣十萬元以下免房屋稅的規定應該因地制宜。台北市將來會檢討豪宅稅,但應該不會廢除,台北市房價高漲還是要靠房宅稅來平抑房價,目前豪宅稅戶數僅4900多戶,佔全市不到千分之一,影響不大。

 

    筆者則認為,房屋稅條例目前在稅率上面,對於自住維持輕稅1.2%的原則不變,不過房地稅的問題筆者認為始於房地分離課稅,未來可以考慮房地合一一次課徵房屋稅和地價稅,用實價登錄的價格當作課稅的稅基,稅率有機會考慮降低,這樣才比較公平。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的看法於民國104年間已針對房屋稅提出看法,與陳前院長的看法不謀而合,台灣應儘速調整,俾免不斷地造成更多的爭議,並影響到台灣的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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