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31356_0001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582日自由時報A5版記者吳佳蓉「房地合一申報虧很大?財部抓漏」的報導,根據財政部統計,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半年多來,累計至六月底申報案件有6150件,但其中高達七成六自行申報為「不賺不賠」或是「虧損」,導致並無稅額。

 

    根據財政部最新統計,各類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的案件,以「無應納稅額」為最大宗,包含「不賺不賠、稅額為零」和「交易虧損」兩種,6150件中就佔了4569筆,佔比64%。國稅局官員表示,交易虧損案件由於有三年的抵稅權,因此是逐案清查重點,對此國稅局已經針對申報虧損的案件展開查核,初步清查結果,全國已有47件要求補稅,共達新台幣373.4萬元,後續將持續查核。此外,累計至105年四月底,適用房地合一新制但逾期未申報的案件,就有超過千件,估計將成下一波清查對象。

 

    國稅局提醒,符合房地合一新制的房地交易案件,務必要記得在所有權完成移轉登記次日起起算三十天之內完成申報;逾期申報將面臨最低新台幣3000元最高新台幣20000元以下的行為罰,或是漏稅額0.5~1倍的漏稅罰,擇一從一重處斷。

 

    國稅局表示,逾期申報、申報虧損、自住、適用10%稅率和調職等非自願出售持有兩年內房地、適用20%稅率的案件,未來都會「逐案查核」,其他類型的房地合一申報案,則會「選案查核」。

 

    筆者認為,房地合一上路之後,國稅局收到的稅金沒有預期多,可能是因為房地合一最多僅針對新法上路兩年內取得再出售的房地適用新制,然而這兩年國內房地產價格並未上漲太多,導致真正繳到房地合一稅的案件反而屬於少數。不過國稅局應該將來也會更嚴格的去稽查,民眾務必誠實申報,切勿心存僥倖!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所得稅法》的修正已因民國10511日起施行房地合一實價課徵所得,民眾對此一新的制度一定要小心,避免誤觸法網,而遭補稅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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