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文賢顧問

民國105年10月13日 經濟日報A1版記者楊文琪所撰「北市房屋稅凍漲」的報導稱:台北市民國106年房屋稅調整方案原則敲定,房屋標準單價未來三年將比照2014年7月的訂下的水準,不再調高,為避免讓新屋屋主感覺負擔加重,將分「六年」調整,這六年內房屋稅都將有折減,至於房屋稅回溯部分,僅針對市價高於新台幣8,000萬元以上的豪宅,且回溯15年。不過,豪宅將取消路段率加價,改採固定比率加價,台北市房屋稅新制一旦實施,2014年7月1日以後才拿到使用執照的新屋房屋稅可望調降,預期有1.5萬戶新屋受惠;但中古屋豪宅房屋稅將調高,約有3,300多戶豪宅受影響,而台北市的房屋稅收,一年可能減少新台幣數億元。

房屋稅調整方案民國106年1月將送「不動產評議委員會」審議,民國106年7月正式實施。民國107年5月民眾收到房屋稅單時,新屋房屋稅可望比現在少,台北市財政局官員表示,各界關心的標準單價調高回溯部分,將僅限於15年前房地總價新台幣8,000萬元以上的豪宅,其他房屋不受影響,而這個部分不稱為回溯,應該說是「補調」,也就是補當年原本應該調高卻未調高的部分,在標準單價調整方面,2014年7月1日已調整至市價的五成,但造成外界大反彈,部分要辦理都市更新案的民眾擔心都更後房屋稅大增,出現有都更案停滯狀況,而台北市又有相當多建案屬於都更案,為此,市府決定不論新屋或都更住宅,房屋稅都分六年調整,所謂六年調整,是指新屋前兩年房屋稅打七折,第三、四年房屋稅打八折,第五、六年打九折,到了第七年則回歸正軌。

筆者認為《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的計算,是以房屋評定現值乘上房屋稅率所得出的金額,其中分為住家用1.2%~3.6%,非住家用及是否作為營業使用,1.5%~最高不超過5%。經房屋稅調整公布後,引起社會上不少爭議,地方政府沒財源,請中央政府補助,中央政府却要地方政府自己決定稅收,如此的新政府引起民怨,盼政府應先將稅制合理化,兼顧「自住民眾」需求,將不合理的路段率重複課稅、適用豪宅稅的條件、房屋評定現值過高造價循序漸進的調整,避免一次性的調整,減少阻礙都市更新計畫及台北市經濟發展,做一個有責任的政府,這才是社會大眾所期待的!政府口口聲聲要為青年人加薪,結果還沒加到薪,房屋稅、地價稅...各種稅都在調高,讓民眾生活更增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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