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2月23日自由時報A1版記者徐義平所撰「雨遮、屋簷 後年起不能登記、計價」的報導,內政部部務會議通過「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被質疑只能給鳥站、人無法站立的雨遮、屋簷等灌水「虛坪」,後年起取消登記,杜絕灌水虛坪炒作房價,自民國107年起,被質疑只能給鳥站、人無法站立的雨遮、屋簷等灌水「虛坪」,將全面取消登記,讓投機者無法以虛坪計入實際使用坪數、灌水炒作房價。。

內政部地政司施明賜副司長表示,就算早自民國100年五月「預售屋定型化契約」上路後,規定雨遮及屋簷可登記為附屬建物、但不計價;卻因規定僅適用於預售建案,造成部分投機客趁機鑽漏洞,在交屋後將已登記面積雨遮及屋簷坪數自行計價,灌入總價後出售,造成炒作現象,才會研擬全面不能登記,藉此杜絕灌水虛坪、炒作房價的惡習。另外,地下室連續壁登記部分,過去是牆壁厚度從外緣開始登記起共有設施,改為以竣工平面圖所載面積範圍的牆壁中心點開始登記;主因是連續壁為支撐整棟大樓基礎,後續實際面積如何難以認定,加上無法提供民眾實際使用,也有灌水虛坪疑慮,此次一併納入檢討。

不動產開發商聯合會于俊明秘書長認為,過去是因房地產買賣採總面積觀念,才將「雨遮」及「屋簷」混在一起,但隨著「預售屋定型化契約」上路後,已有所區隔;而內政部新措施恐造成舊屋「可登記、可計價」,二○一一年五月後的預售案成屋「可登記、不計價」,後年取得建照的新案卻「不登記、不計價」,恐造成民眾認知出現混淆。

筆者認為由於市場上會出現三種不同房地,在不動產市場流通,因此民眾一定要緊捉住「能不能出售」為重點,至於「能不能登記」反而在其次,也因此建議民眾如真有不了解處,可以於交易前詢問地政士或專業的律師,以確保自身權益。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台灣的法令近年修改的太頻繁了,不論是「稅務」或「登記」,甚至交易的法律規範,民眾一定要事先請教專家,才不會吃虧,也不會招來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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