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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51435_0001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201774日自由時報A14版記者鍾泓良「政策轉彎,大直北灣段商業宅暫緩開罰」的報導,台北市政府首度以稅籍資料稽查大直明水路、敬業一路一帶「大彎北段」的商業住宅,一次查到共1675戶商業住宅違規作為住宅使用,並在20175月底對所有違規戶發除行政指導函,要求三個月內限期改善否則開罰,而原本首批發出指導函的120戶違規戶,原本201771日就要開罰台幣6萬至30萬,卻傳出北市府因為開罰戶數太多,臨時收手交由研考會組成專案小組待20178月下旬再提配套。

 

    根據《都市計畫法》第79條,可以針對違反都市計畫使用分區使用人處以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且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如果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可以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和強制拆除。

 

    但市府高層擔心,由於大彎北段違規使用情形普遍,開罰戶數太多且罰責太重,恐怕引起大量民怨,認為應該想出配套提出層次性的處罰。北市府也強調並沒有要朝向「就地合法」,而是要想一下怎麼處理。

 

    北市都發局林洲民局長解釋,市府並非暫緩處理,而是審慎處理,目前研議以勸導主動改善為主,裁罰是最後手段,預計20178月下旬可以提出建議方案,且地政局將研擬登記謄本建物上標註不得作為住宅使用或是違反其他《都市計畫法》而為使用。

 

    筆者認為,在台灣一兩個人違法,人人喊打;但是違法的人一多,執法者公權力就難以執行,就像「違章建築」的問題一樣。該地區雖然依法不得興建住宅,但早年官員似乎是有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行偽裝成商辦的住宅大樓,現在數量一多就難以處理。北市大直大彎北段的土地依照「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大部分均不能作為住宅使用,有意購買該地段房屋的民眾,建議先查詢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和建物的用途,確定可以作為住宅使用,日後才不會有違法的疑慮。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都市計畫法》、《建築法》的違規案件常常有顧忌,造成業者、民眾不守法的習慣;希望台灣能真正建立「法治」威信,人民守法的習慣才有真正養成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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