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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6719日中國時報A13版記者柯伶穎「不動產登記免印鑑證明,申請人少」的報導,台北市全國首創,自民國10671日起實施「辦理不動產登記檢免附印鑑證明」,首創直接連接民政局資料庫,減少資料重置成本,不過上路半個月來發現僅15按申請免附印鑑,成效不彰。

 

    過去買賣房屋如果無法親自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通常會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之後,交由委託人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產權登記。在71日新制上路之後,民眾如果同意地政機關透過電腦連線取得戶政事務所印鑑資料,可以不用多跑一趟戶政事務所,省時方便。本來預計台北市一年可以節省3萬張印鑑證明、節省民眾6萬小時、987萬的洽公成本。但上路半個月來,民眾鮮少申請,雖然接獲2千多件詢問申請,但僅15件申請免附印鑑。北市地政局局長李得全表示,因為登記和申請免附印鑑的時間有落差,統計上數字才會不高,民眾需要廢止實施65年的印鑑制度,還需要時間。

 

   不過筆者認為,真的的原因並不是民眾不習慣,而是「交易安全的問題」。目前大部分的不動產買賣案件,還是由「地政士」經手,過去透過印鑑證明,在公契用印的時候,可以輕鬆比對印鑑證明與所有權人的印章是否相符,但是如果辦理「免附印鑑證明」,地政士和買方均無法得知對方的印章是否正確,如果印章蓋錯顆,將導致無法過戶。一個人可以刻很多顆印章,但是只有一顆是印鑑章,即便是不小心拿錯章,對於代理辦理登記業務的地政士,也是疲於奔波是一件很麻煩的事,難怪民眾使用率不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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