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聯合地政士事務所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87日自由時報A1版王定傳記者所撰「一塊神主牌 引爆鶯歌老街2億土地爭奪戰」、B1版王定傳記者所撰「住戶控 律師組集團吞2億地」等的報導,日治時代過世的黃姓苦力(工人),在新北市鶯歌老街留有440坪精華土地,日前有85歲老翁黃曦奕自稱是苦力的養孫,拿日治神主牌等向新北地院提「確認繼承權存在」訴訟,勝訴後將土地以一億多賣掉;建商接手後要土地上的陳姓等住戶拆屋還地,陳家人反制,指控黃翁偽造神主牌,以詐術辦理繼承登記;新北地院認為神主牌、過繼承嗣(指過繼約定書)及賣地流程有問題,判黃翁繼承權不存在,土地回復登記在黃姓苦力名下,等同宣告這塊精華地所有權還不知歸誰?

 

土地上住戶陳家人稱,苦力生前一直都是苦力的侄子照顧,苦力死後,其侄子因非直系親屬無法辦理繼承登記,卻是土地實際所有權人,並於1957年售給陳家長輩,但政府至今仍將土地登記在苦力名下,程序有瑕疵,他們有購買證明,且已占有近60年。並指控黃翁的律師為首的集團覬覦土地,以偽造繼承文件及相關證物、訴訟詐欺辦理繼承登記賣出,獲取暴利。而賣出的土地價款,黃翁只拿新台幣550萬元,剩餘款項幾乎都流向黃翁的律師。

 

對此指控,黃翁的律師律師否認表示,他僅暫時保管款項,待地上物解決後再分配,完全合法,絕無主導、預謀獲取利益或組集團吞地等,他們提出的過繼承嗣、神主牌經鑑定確為日治時期製作;且本案刑事不起訴,法官卻不採用對黃翁有利的證據,只依推測判決,目前才第一審,應由上訴審法院查明。

 

筆者認為,此案件雖然特殊,但也是後代未處理辦妥「繼承登記」,而衍生出後續問題或爭議的案例。建議民眾若要避免日後產生極大的麻煩跟問題,還是早日辦妥繼承登記為佳;產權清楚,家族和諧。若有相關繼承不動產的問題,可以請教專業律師或地政士,俾保障權益。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近年來關於「繼承」爭議的案件愈來愈多,民眾為了避免自己的繼承人未來發生財產爭議,最好於生前做好規劃,或立「遺囑」,指定「遺囑執行人」,這樣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紛爭,這才符合「預防法學」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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