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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聯合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6724日經濟日報A15版記者蘇秀慧「贈與跨新舊制,留意租稅權益」的報導,遺贈稅新制因《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條文於2017510日總統公布,所以自2017511日生效,在2017511以前贈與超過新台幣2500萬元者,如果在2017511日以後還要再贈與,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醒,別忘了減除「新舊制差額調整金額」,以免多計算稅額。

 

    財政部針對201711日至511日之間稱為「舊制期間」、2017512日至20171231日為「新制期間」,如果在兩個期間同時有贈與案件,課稅贈與淨額合計又超過新台幣2500萬元者,在贈與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中增列減項「新舊制差額調整金額」。

 

    筆者認為,遺產贈與稅從過去「單一稅率」10%,改成「累進稅率」(10%15%20%)之後,計算上面比之前複雜,如果要做高額的財產移轉,最好還是找熟悉稅務的專業會計師、律師、地政士算過會比較保險。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法律適用最困擾的就是跨新舊制的問題,「贈與稅」也不例外,此次《遺產及贈與稅法》因修法、調整稅率,導致全年度計算「贈與總額」涉及「舊制」、「新制」不同的稅率,所以計算「應納稅額」也要格外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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