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6831日工商時報A4版記者張語羚、呂雪慧「加速都更,張景森搬路障」、蘋果日報A14版記者詹宜軒「政府都更『防弊』業者喊『興利』」、自由時報A7版記者李欣芳「政院審查都更條例,代拆遷納各方意見」等報導,為加速推動都市更新,《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經內政部和不動產業者溝通之後,決定釋出善意,近期之內可望有突破性的進展。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開審《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會中僅審議至第9條,聽取六都地方政府意見,據了解有些條文不但業界反彈強烈,設計機制繁複、無法全面兌現小英總統政見加速都更的目標。

 

    像是審議過程之中有重大修正同意再次公展、期滿前所有權人可以再次撤回同意書,知情人士表示,這樣的制度對建商而言程序加長、風險擴大,都更案變得不可行反而失去修法的目的。經過內政部和不動產公會溝通後,已經刪除這樣的不合理規定。

 

    業界另外一個關心的是代為拆遷的機制,釘子戶不同意搬遷,實施者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由地方政府調處、裁決,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可以走行政救濟路線,但政務委員張景森認為這樣的程序太冗長。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在會議中建議回到現有機制,參考台北市政府,計畫核定實施都取得建照、拆照之後,可以由主管機關籌組小組幫忙協調,業者訴求強拆,而少數所有權人希望政府不要碰,要從中找到精緻作法,避免造成社會對立。

 

    筆者認為,都市更新的推動對於「居住安全」極其重要,台灣都更過去遇到許多阻礙,且都更條例也一度被大法官釋字第709號解釋宣告部分條文違憲。蔡英文政府上台之後,看得出其推動都市更新的決心,盼立法院能早日完成修法,讓都市更新的推動可以更順利。

 

    長期關心都市更新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都市更新」勢在必行,而都市更新具有「公益性」,因而尊重多數決的精神加上政府公權力的配合,是都更成功的關鍵;所以,一旦程序完備,政府即應用「公權力」貫徹,這樣才不會遭「釘子戶」的抗拒而延宕,政府切勿對人人討好,都更才有可能有人願意參與,都更才能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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