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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98日蘋果日報A20版顧美芬記者所撰「地籍清理標售7 溢價率67.1%」的報導,台北市地政局昨代標售地籍清理土地及建物,包括台北市信義區15筆、士林區4筆及萬華區1筆,最後決標7筆,總決標金額8176488元,溢價率67.1%

 

   台北市地政局表示,根據內政部透過全國各地方地政事務所,清查台灣光復時期,約在1946年到1949年間辦理總登記的土地,這批土地和建物原登記名義人是在日據時期記載的姓名,可能因為姓名有誤,或地址不全,已無從可考,也無人提出「繼承」。依《地籍清理條例》,由台北市政府代為標售。

 

  10697日開標後,雖然有7筆土地決標,得標和未得標住戶兩樣情,有住戶私下議論,決標7筆中疑似有非住戶得標,未得標住戶蔡先生表示,住了20多年,因為投標金額比底價台幣27萬元多一點,沒想到有人以48.3萬元台幣得標,已遠超過他能力負擔範圍。他無奈地說,若真的被得標者驅趕,也只能再另找地方居住。

 

  另外,住戶若能證明於《地籍清理條例》200871日公布施行以前,就在當地居住長達10年以上的「既存違建」,須在「10日」內向市府主張「優先認購權」,即可以決標價購買。

 

  筆者認為,「地籍清理」是為了土地的有效利用,但地籍清理涉及到民眾的財產權,若有民眾因為年代久遠,拿不出是所有權人後代之證明,導致住了二、三十年的房子面臨搬遷、拆除的命運,政府針對此是否應該也要有一些補償的機制?另外,也提醒民眾,早日釐清自家產權狀況,法律修改瞬息萬變,若有疑問,可以請教專業律師或地政士,俾保障自身權益。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地籍清理條例》已啟動多年,民眾可以注意該條例中的相關規定,遇與自己相關的事項,即可依相關規定進行主張;因為只有瞭解法律,才能有效運用;如真不懂,也只有請「專家」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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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