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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99日蘋果日報A16版黃阡阡記者所撰「雨遮新制明年上路 未見搶建潮」、自由時報C3版徐義平記者所撰「雨遮新政策明年上路 高單價衝擊大」等報導,民國107年元旦後,新建住宅的雨遮將採不登記、不計價,外界預期心理以為,今年將湧現一波搶建潮,但內政部統計處建照統計資料顯示,10617月住宅建照核發戶竟比去年同期下降。

 

  因目前房市處於盤整階段,買氣已不如過往熱絡,多數建商保守推案,也不積極買地,甚至以去化餘屋為主,因此在庫存土地有限的情況下,預期即便搶掛照,也不至於太多,最多讓持續縮減的住宅建照戶數止跌回穩。

 

  不過,10711日以後取得建照的建案因無法登記雨遮,對於單價高的區域衝擊最大,同樣1坪雨遮,在桃園重劃區頂多2字頭,可是若在北市則要價百萬,對於建商所創造的價值效益落差便相當明顯。此外,未來新制上路後,雖對房屋的總價不會有太大影響,但建商在雨遮的興建上會較為收斂,連帶房屋的美化程度也有限。

 

  此外,該政策上路後,預期影響較大的族群還包括台北市的都更案,若未整合到一定程度並改在新制前送件取得建照,未來計算開發規模與可分回面積時,可能就無法納入雨遮的登記面積,恐造成都更未來出現更多爭議。

 

  筆者認為,本來就應該僅就實際可使用面積做登記才合理,取消雨遮登記,只是將不合理恢復到合理狀態。但不管是建商變相拉高單價、都更爭議更多等等,都會有一陣子適應期,提醒民眾在購屋時要特別留意房屋單價是否相差太多;也建議政府針對適應期,應訂定一套標準計算予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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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