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6922日自由時報A17版記者鍾泓良「大直大彎北段商業宅,1600戶至少罰9600萬」、中國時報A12版記者張立勳「大彎北段商業宅,將開罰近億」等報導,由於台北市長期以來始終存在商業區、工業區有違規住宅使用問題,但居住事實難以認定,台北市政府首度用稅籍資料調查台北市大直明水路、敬業一路,這一帶「大彎北段

」商業宅,一共有1675戶違規使用,要求限期改善後,目前仍有約1600戶違規使用。台北市都發局將根據《台北市中山區大彎北段商業區、娛樂區作住宅裁處作業原則》,自201712月陸續裁罰新台幣(下同)6~30萬元罰鍰,開罰總金額最低也會有9600萬元,將是台北市有史以來針對使用分區違規最大規模的開罰。

 

    台北市都發局建築管理科林玄理科長表示,根據《都市計畫法》第79條,違反都市計畫使用分區使用人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且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

 

    林玄理科長並指,依照稅捐處課徵住家用稅率的清冊調查,稅捐處針對民眾申請變更為住家用稅率新案,將給予「行政指導」,舊案則已經在20173~8月間陸續寄出「行政指導函」,勸導所有權人依照都市計畫規定改善使遇用途,並向稅捐處變更稅率,如果建物改做商業使用,也可以出示向國稅局申請的營業登記。

 

    但如果住戶未辦理稅籍變更,又無法出示營業登記,不是空置的現況,市府會派員現勘確認是不是住宅使用。如果民眾不同意見入,將援引稅籍及其他資料依法開罰。

 

    不過對於台北市政府大刀闊斧解決商業宅、工業宅問題,也讓當地住戶感到相當無奈。表示雖然市政府給半年的改善時間,但求助無門之下只能自認倒楣搬家,卻不見市府追究政府失職人員。

 

    對此台北市都發局局長林洲民表示,大彎北段在都市計畫已經明確詳載不得作為「住宅」使用,市府經過多次討論,決定依法執行。由於依法對行為人開罰,因此僅開罰行為人也就是住戶,建商不是違規行為人,所以不必受罰。

 

    筆者認為,購買房屋一定要注意土地的「使用分區」和建築物的「用途」,因都市計畫不同,大部分商業區可以部分作為住宅使用,但仍有不得作為住宅使用者。至於工業區土地也不能做為住宅使用,所以消費者於購屋時一定要查清楚,建設公司也要誠信告知;這樣才不會日後衍生糾紛!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的民眾購屋陷阱相當多,有些建商廣告不實或引人錯誤,主管機關於銷售時又不聞不問,待買受人買受使用時,又被認為「違規使用」而受罰,買受人直感相當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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