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919日自由時報A10版林彥彤、林良哲、劉曉欣記者所撰「去年520後農地違建工廠 無法可拆」、中國時報A2版楊騰凱記者所撰「守護農地拆違建 狠話變笑話」、「34農地違章工廠 首波拆17家」、謝瓊雲記者所撰「彰縣喊農工共榮 就地輔導業者」、聯合報A2版「農地工廠 彰化緩拆」、林敬家記者所撰「彰縣府:地方有裁量權」等報導,行政院七月宣示執行「拆除農地上新增違規工廠」專案,但農委會召開跨部會會議,決議只優先拆除17件,件數大減一半。數量佔最多達8件的彰化縣政府昨天更表明不符工廠管理輔導法,「暫緩處理」。

 

  行政院農委會說明,由於拆除建築物是非常強的公權力執行,因此必須再三確認、以及實際查證,最後查34家後發現,確定完全沒有任何合法的文件建造的數量是17件,106919日開會時就決議優先處理。

 

  但彰縣府開記者會表示反對,仍將以「輔導」為主,並指中央列名擬拆的14家違章工廠事先未知會,也沒有配套措施,「一拆下去,又會引發另一個社會問題」,縣府人員表示,清查後有6家是資材倉庫,縣府表示,每年拆除違建經費僅台幣100餘萬元,而許多工廠也關乎員工生計,中央應有配套措施,不能「說拆就拆」,才不會造成民怨。

 

  而行政院農委會表示,農委會了解過去拆除違規工廠,地方有執行困難的現實,如果地方政府有不同看法會加強溝通,不希望造成對立。

 

  筆者認為,農地違建工廠亂象已久,要解決確實不容易,故面對目前中央與地方不同調之爭議,希望能依循「法律」,跨部會協調、儘快訂出配套措施解決地方疑慮,然後落實執法。畢竟守護健康的農地、維護食安,是中央與地方政府都原本要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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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