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1015日自由時報A1版李欣芳、黃佩君記者所撰「賴揆解缺地// 工業區閒置地 強制拍賣」、「閒置工業地先罰後賣 罰則近日出爐」、蘋果日報A11版綜合報導「賴揆拍板 工業區閒置地 強制拍賣」、中國時報A5版張語羚記者所撰「工業區閒置地 政府得強制拍賣」等報導,為解決企業界關心的缺地問題,行政院賴清德院長於民國1061014日拍板,對「工業區閒置未開發土地」將強制拍賣。

 

  目前經盤整全台工業區有747公頃閒置土地,再扣除民用者,約有589公頃列為首波公告名單。經濟部表示,目前「閒置土地」認定是指租購土地或廠房建物,自取得使用或所有權後,超過三年未完成建廠、或歇業超過三年等。

 

  未來施行方式是先公告兩年限期改善,若未改善者則先罰款(市價的10%),罰款後仍無法改善者,就啟動「強制拍賣程序」。至於開罰後,多久會進入強制拍賣程序?經濟部表示,由於牽涉很多細節,包括防止業者偷偷脫手、或以臨時建物來拖延等,目前工業局都還在擬定「執行細則」。

 

  工業總會表示,這是正確作法,很多人擁有工業區土地,不投資開發利用、只想「養地」,這是不合理的。

 

  筆者認為,這是好的政策,工業區的土地不做工業用途,卻被有心人士拿來炒作,或是工廠蓋在農業區等等「亂象」已久,希望拍板定案後,政府能貫徹執行「公權力」!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台灣的政府在執行「公權力」,往往沒有魄力,而不確實,造成民眾僥倖心理。

  工業區的土地必須開發利用,發展台灣的經濟,如果只是囤積居奇,政府早就該拿出有效的手段,現在賴院長已打算「用心」、「用力」解決,希望能「持之以恆」,消滅當前的「投機現象」,政府加油!台灣upup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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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