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1018日自由時報A2版楊雅民、高嘉和記者所撰「節稅末班車 上市櫃富爸媽忙贈股票」、吳佳蓉記者所撰「大戶避稅潮 贈與稅飆新高」、等報導,遺贈稅於民國106512日調高,由單一稅率改為累進課稅,讓不少台股富爸媽、甚至富爺爺趕著新制上路前,進行資產轉移規劃。

 

  財政部官員表示,累計前九月遺贈稅稅收飆高至台幣400.4億元,高達全年預算數的近1.5倍;其中可自主規劃的「贈與稅」,在每月皆有稅額億元台幣以上大案帶動下,累計前九月稅收台幣256億,創下歷史新高。會計師表示,新制贈與稅採累進制,贈與金額在台幣2500萬元以下稅率為10%,超過台幣2500萬到5000萬元以下則為15%,5000萬元以上則為20%,提前贈與可省下近半贈與稅,相當划算。

 

省稅小撇步

贈與稅:善用父母每人每年台幣220萬元免稅額,可及早規劃,拉長年限、分年贈與。

若要協助子女購屋,比起贈與現金,直接贈與子女不動產更能節稅。因贈與不動產的價值,是以低於市價的評定現值計算,比現金贈與划算;但要留意未來出售時衍生的所得稅問題。

 

遺產稅:遺產稅除有台幣1200萬元「免稅額」,還有493萬「配偶扣除額」、50萬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123萬父母扣除額及喪葬費扣除額、50萬受扶養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等可使用;被繼承人(過世者)職業及日常生活必須用具,合計最高有139萬可不計入遺產總額申報。

另要記得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尤其是被繼承人財產較配偶更多的情形;舉例來說,若被繼承人名下財產台幣5千萬,配偶名下無財產,行使分配請求權後,便可扣除兩者財產合計數一半,從遺產總額中扣除節稅。

 

  筆者認為,中華民國「萬萬稅」,不論適用新制或舊制,建議富人都可以及早規劃財產,俾利於「節稅」。若怕贈與後子女取得財產不孝,也可利用其他不會要額外繳稅的方法,如「信託」、「附負擔贈與」(《民法》第412)…等等。若有任何疑問可以找專家或律師或會計師規劃處理較為妥當。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家族間財產的移動是人生的一大學問,善用「錢財」及理財、節稅都需要「大智慧」,更要有充裕時間規劃,這樣才是善用「錢財」的最好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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