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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1026日自由時報A1版李欣芳、黃佩君記者所撰「屋頂種電補助4 違建戶也行」、A6版張慧雯記者所撰「鐵皮屋違建也種電 安全有疑慮」、聯合報A5版都會社會中心記者/連線報導「違建變綠屋頂 地方政府喊配套」,行政院長賴清德公布「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行動方案」,自2017年元旦起至2020年,民眾在自家屋頂裝置太陽能板發電,政府將補助全額規劃費用及40%建置費用;且屋頂若有違建也可申設。

 

  能源局官員解釋,補助金額並非設置成本多少就補助40%,而是會明確訂定每KW(千瓦)建置可領的補助金額,一週內會提出方案。由於小坪數屋頂型太陽光電每KW設置成本約台幣六萬到八萬元,預估補助約可達每KW台幣二.四萬到三.二萬元台幣。

 

  而對於屋頂若是違建也可申設太陽能板發電,內政部花敬群次長說,屋頂若屬於違建,太陽能裝置將會架在違建上頭的另外一層,與違建實體做區隔。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強調,這不是要讓頂樓違建就地合法,這與合法與否無關,就像流動攤販被抓到要繳稅,不會因為繳了稅就合法。

 

  筆者認為,以都市來說,多為公寓大廈,要在頂樓設置太陽能裝置,還需區分所有權人之同意,且也不是設置完成就沒事了,後續的維護管理也是重點,不然「綠建築」又不綠了。另外,許多屋頂違建有安全性的疑慮,這些也都必須考慮進去,期待政府能有完善的配套措施及積極推廣,避免政策又形同虛設。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則認為台灣的「違建」文化已有數十年歷史,且違建越來越多,有害市容;政府還沒有效解決,現在竟然又要讓「違建戶」也可以申請「綠屋頂補助」頗不恰當,盼政府能再斟酌考量,切勿貿然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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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