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然律師於2017年11月8日出席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的記者會, 針對所得稅法第14條之5的修正表達意見,希望房地合一所得新制能調降稅率,使台灣房地產業能健全發展!

  Wow NEWS新聞網於2017年11月8日報導專文「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 調整修正『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活絡地產市場」,內容如下:

  今日房仲公會全聯會座談會邀請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逢甲教授陳建元、崑山科技教授陳淑美等貴賓出席發表看法。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指出,政府先前為了抑制炒房、實現居住正義,增訂《所得稅法》第4之4條、第4之5條、第14之4條至第14之8條、第24之5條、第108之2條、第125之2條規定,實施「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然而「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實施後,卻因課徵稅率過高,反而造成國內不動產交易緊縮、房地交易量急凍,不動產交易市場產生嚴重閉鎖效果,連帶影響不動產相關產業從業人員,如:仲介、代銷、裝潢、家電、地政…等行業從業人員之相關生計及就業機會,顯然無法達成當初抑制炒房、實現居住正義之立法目的。再者,政府早於100年12月30日就已制定《住宅法》,而該法對於住宅補貼(包含自建住宅貸款利息、自購住宅貸款利息、承租住宅租金、修繕住宅貸款利息、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興辦社會住宅等多項幫助弱勢政策,均多有規範,其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居住正義」。

 

  反觀《所得稅法》增修「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後,因課稅稅率過高,反而造成民眾產生痛苦感,擁有房屋之人,不敢任意賣房,而無房屋之人,不敢隨意買房讓民眾更增添不幸福感,早已失去當初立法修正之美意。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表示,依內政部統計處105年統計資料顯示:「…105年1-7月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計20萬8千棟,較104年同期減少13.3%,主要係買賣件數之減少」、「…104年房屋適用新稅率、105年房地合一稅啟動,買賣棟數連續下降。」等情,顯見「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實施後,確實因課稅稅率過高而產生寒蟬效應,造成房市交易量下跌,與政府當初為實現「居住正義」而增訂「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意旨相悖。建議政府在發展房地產政策,應以「長期」、「穩定」為發展目標,創造「價穏量增」的活絡市場環境,讓人民願意買房;讓建商及屋主願意賣房;讓小有積蓄而經濟能力未穩年輕人,能圓一個成家的夢。並在兼顧居住正義及不動產交易活絡情況下,調整修正《所得稅法》「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之稅率,朝向輕稅原則的方向修正。

新聞連結:(點擊入內)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 調整修正「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活絡地產市場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房地合一 所得稅法
    全站熱搜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