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118日中國時報A13版陳燕珩記者所撰「柯P驚呆 大彎商業宅緩罰」、聯合報B2版邱瓊玉記者所撰「開罰大彎北段商業宅 柯文哲改口檢討」的報導,大彎北段依土地使用分區為商業區、娛樂區,不過近年卻有建商拿來做「住宅」使用販售,成為違規的「商業宅」,台北市柯文哲市長已下令要求處理,若民眾無視裁罰,還可能遭斷水、斷電。

 

  筆者認為,法律或政策已制定卻沒有確實執行,一直是台灣很大的問題。「商業宅」、「工業宅」林立,到現在必須跟住戶開罰,這是未能從源頭做好控管與執行,所造成的問題,希望台北市政府能早點理出一套政策,並徹底執法解決亂象。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建築先核准建照及銷售時,政府即應注意「業者」有無誤導「購屋消費者」的情形,如果有,即應立即制止,採取法律手段,這樣才不會造成誤信產生而買賣房子的消費者,日後交屋使用又被處罰的情形發生!這才是「依法行政」及「保護消費者」所應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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