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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61123日自由時報A1版記者徐聖倫、陳薏云、翁聿煌、葉冠妤、賴筱桐「中和公寓,惡火奪9命」、聯合報A8版記者江孟謙、袁志豪、王長鼎、祁容玉「新北出租套房火災,92傷」、中國時報A5版記者王揚傑「2層樓隔25套房,9人枉死火海」等報導,新北市中和興南路2段在20171122日發生大火,一棟五層樓頂加公寓45樓出租套房全面燃燒,除了在屋內發現兩具焦屍之外,另外有7人送醫到院前,已沒有生命跡象而宣告不治,起火點疑判是從四樓後側,屋內承租者多為「外籍勞工」。

 

    新北市消防局李清安副局長表示,起火點在四樓,燃燒面積約25坪、五樓則遭到延燒,約燃燒15坪。新北市中和區正南里游滿堂里長則表示,該處出租公寓因為隔間密集、空間不大,多半住的是單身男女,現場四層樓就隔了12間、頂樓加蓋還隔了13間,每間僅「3坪」大小而已。新北市消防局表示,由於是木造隔間,起火延燒速度快,因此造成許多人逃生不及。

 

    筆者認為,雙北市有許多這種老公寓,尤其是有頂樓加蓋的,因為價格便宜,使用空間大,常常被投資客買來隔間出租,投報率還不差。但是一但遇上火警,因為木造隔間,又太過於密集致逃生動線受阻,就會發生這種令人遺憾的事,房東也難逃民刑事法律責任的追究。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非常痛心地表示,這種事的發生政府難辭其咎,因政府未能厲行取締「違建」;「出租人」也無法免責,因為出租人為了「租金」利益,竟罔顧《建築法》、《消防法》相當不應該。而李永然律師還提醒承租人,承租房子時,一定要考量「合法」、「安全」,要勇敢地向「違建屋」說「NO」,這才是保「人身安全」的基本步驟!「違建」有「都市之瘤」之稱,政府務必痛下決心,翻轉台灣,保障人民的「居住權」,這才是一負責任的政府,台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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