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61125日自由時報A17版記者黃建豪「208頂樓專案,1215起強制拆除」的報導,新北市中和區違建造成九死火警事故之後,違建議題再度備受關注,台北市市長柯文哲強調,台北市頂樓加蓋一定拆,近期將召集消防局、警察局和建管處通盤檢討,且北市已經有「208頂樓專案」,全市所有隔間兩間以上的列管違建,在20171215日以前將進場強制拆除。

 

    台北市柯文哲市長坦承,北市府在中和公寓火警後開會討論,雖然1995年以前違建有大赦條款,在排拆違建上有優先順序。但是違建再蓋違建,結構都有問題,沒有加裝住警器、火災警報器者,會優先拆除,現在做法就是即使違建也要求安全。

 

    北市建管處表示,並不是頂樓加蓋會立刻拆除,應該是屋頂上家兩層的雙層違建,才會優先拆除,另外頂樓加蓋有隔間的部分,也將會是優先拆除對象。北市建管處表示,合法建築物隔成多間套房出租者,由於屬於《民法》房屋租賃行為,涉屬私權,建管處並沒有列管清冊。

 

    建管處統計,台北市1995年以後的新違建共有28000件,依照拆除人力64人來說,加上民眾自行拆除,近十年平均每年會拆掉5008件,因為列管案件眾多,處理順序上面除了針對頂樓雙層或隔間違建之外,以2005年以後新違建為優先,其次是300平方公尺以上大型違建,之後才是1995~2005的違建。

 

    而台北市屋頂既存違建有26000件,當前作法則是由消防局輔導改善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拒絕改善者,消防局將通報建管處優先查報拆除。

 

    而對於頂樓加蓋部分,北市不允許加蓋隔間,因此室內房間不能超過兩個,目前台北市還有208件,在201710月公告「208頂樓專案」之後,已經有68件著手改善,仍有140件尚未改善,在1214日改善期限過後,15日將陸續排定拆除順序強制拆除。

 

    筆者對這則新聞報導,做以下整理:台北市的違建會不會拆?取決於什麼時候蓋的跟有沒有隔間,如果是1995年以前蓋的,屬於屋頂既存違建,如果沒有加蓋隔間且願意配合設置火災警報器者,不會拆除。如果是2005年以前蓋的,原則上也不會拆除,但是有隔間會優先拆除。至於是2005年以後的違建,才是優先拆除。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的違建已有數十年的歷史,為何會越拆越多?主要就是政府執法不貫徹,導致人民心存僥倖;真要徹底解決,政府一定要提振「公權力」,貫徹執法,人民不再心存僥倖,這樣才能有效徹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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