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1204日聯合報A6版陳宛茜、吳思萍記者所撰「私有古蹟為何屢失修…卡在法規」的報導,私有古蹟為何總是年久失修?百年歷史的大稻埕茶商豪宅「陳天來故居」是私有市定古蹟,因沒維修致破舊宛如鬼屋,日前遭台北市文化局要求擁有者限期改善,否則主管機關將可逕自修復、徵收代行費用,甚至還可強制徵收土地。

 

  古蹟學者李乾朗教授說,近年內政部放寬「容積移轉」條件、不再獨厚古蹟。土地被劃為道路、公園地者,擁有者皆可獲「容積移轉」權利。目前古蹟的「容積市場」萎縮,已不易找到建商移轉容積。

 

   目前北市文資局已對私有古蹟訂出補助九成的優惠辦法,希望私有古蹟可以跟「出售容積」脫勾。市定古蹟業主可向文化部申請五成修復經費補助、向地方政府申請四成,自己則僅須負擔一成;「國定古蹟」業主則可向中央申請九成補助。未來北市文資局擬修法將私有古蹟修復補助提高到九成五,減輕古蹟所有人的負擔。

 

  筆者認為,台北市有這麼多古蹟,但都沒有好好維護整理非常可惜,既然問題出在法規,那建議政府趕緊修法,也可以跨部會討論整合觀光再推行政策。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則認為「古蹟」固然是「文化資產」,既然是資產自應加以活用,不是只是單純的「維護」而已,目前台灣的古蹟維護只是消極維護,而未積極活化;所謂活化則應與「觀光」、「旅遊」、「教育」等結合,使它更具「經濟價值」,這才符合「文化資產」保護的精神,且才不致於造成破蔽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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