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61212日中國時報A13版記者曾百村、陳燕珩「商業區違規住宅,市府要罰」的報導,台北市政府民國10610月認定大直北彎段商業區及娛樂區1600多戶自用住宅違法,並且在1061111日召開公聽會研擬三階段裁處,罰鍰從新台幣6~30萬不等,引起居民強烈抗議。

 

    北市府預計開罰之後辦公聽會,現場來了約200位民眾,甚至還舉布條抗議,不過北市府仍堅持立場,表示年底前將會寄通知書並現勘,現勘未過仍會開罰。到場的居民國民黨議員陳義洲、葉林傳、林亭君和陳炳甫介紹時,民眾歡聲雷動,而支持市府開罰的民進黨議員黃向群則慘遭噓爆。

 

    現場也有民眾表示,當年買了大彎北段的房子,根本不知道之前的都計公告,直說市府分工合作趕盡殺絕。也有里長表示,北市府作法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北市府要民眾做商業登記,難道要公務員背黑鍋?

 

    筆者認為,一般來說民眾不太會去了解都市計畫的規定,而建商也是故意遊走法律邊緣,把「辦公室」蓋得像「住家」,竟然建管處也核准這樣的建照、使照,甚至稅捐處還提醒民眾去申請自用地價稅,結果現在又反過來說這些申請自用地價稅的民眾違法要用《都市計畫法》開罰,筆者感覺應該要有變通的方式,看是輔導合法還是怎樣,不要讓民眾認為政府都在搶錢,否則還是會引起眾多民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