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1214日經濟日報A1版綜合報導「選舉年 公告地價掀調降潮」的報導、聯合報A1版羅建旺、張裕珍、鄭維真、江良誠、林敬家、游明煌記者所撰「選舉年到 各縣市降公告地價」的報導,107年為選舉年,最近完成公告地價評議的縣市,不約而同大都調降地價,宜蘭兩年前大漲118%,全國最高,明年則調降42%,降幅也是全國冠軍;台南市去年調漲30%,明年調降0.05% 桃園也由漲幅34%,改調降4%

 

  對此,出現大幅調降公告地價的縣市都表示,去年到今年房地產降溫,加上房地合一稅制影響、成交量減少,調降公告地價是適度合理的反映市場機制。

 

  而《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後,「公告地價」改為「每二年」調整一次,做為地價稅課徵依據。由於這是地價稅課徵的依據,每次公布結果,都引來市場注意,目前已公告的多數縣市,從往昔的大漲變成今日的大跌,更引起關注,市場傳出,如此調整可能與明年是選舉年有關。

 

  筆者認為,政府因應市場變化調整是對的,但不應該是為了「打房」調高地價,然後現在可能又因為選舉,各縣市政府「不約而同」喊出調降,應該回歸市場機制調整才對。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公告地價」涉及人民之土地的「地價稅」負擔;政府對土地課徵「持有稅」,必須符合「量能課稅」、「租稅平等」原則;泛政治化亂調土地公告地價的作為,不符「賦稅人權」保障的精神!盼往後不要再泛政治化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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