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聯合地政士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1220日自由時報A8版簡惠茹、吳欣恬記者所撰「宜蘭農舍、農業設施 須集中配置/縣府預告審查辦法草案 縱深不得超過農地40%」、「未強制農舍臨路 農民憂農地炒作再起」、中國時報A4版楊騰凱、李忠一記者所撰「農舍10 農委會不修法放寬」的報導,宜蘭縣府擬修農舍審查辦法,將農舍與農業設施合併計算,不得超過農地面積40%,引發農舍面積鬆綁爭議。宜蘭縣陳金德代理縣長1220日解釋,很多人誤解農舍可蓋到40%,其實審查辦法是要求農業設施跟農舍要集中配置,確保生產用地完整,「農舍就是10%!」

 

  宜縣府指行政院農委會只規定「農舍」要蓋在臨路臨界,對於「農業設施」並未限制,反而可能造成農地零碎化。宜縣府要求集中配置,至少可保持60%以上的農地完整性。但農委會表示,從數學上看起來是10+30<40沒問題,但「農舍」及「農業設施」各有法源依據,居住、生產目的不能混為一談。且為了農業生產的便利,農業設施本來就應集中配置,農委會曾函文各地方縣市政府,農業設施應避免建在田中央。

 

   宜蘭縣府指出,1223日將在宜蘭大學舉辦政策公聽會,邀請各界參與討論,新辦法最快107年元旦上路,之後會再提出輔導措施,將對於違規農舍將依照違反《區域計畫法》與《都市計畫法》開罰。

 

  筆者認為,今宜縣政府農舍審查規定與中央農委會不同調,引起極大的爭議,是因為支持與反對者對宜蘭未來定位在哪各有不同的意見。無論是要繼續維護農業,或是發展別的產業,都還是需要大家集思廣益,期望中央農委會與宜蘭縣地方政府持續溝通,雙方找到共識。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