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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712日聯合報記者王宏舜「保育國土高檢農林共識,水保案件將從嚴追訴」的報導,國土保育議題像是遭濫伐的森林或是遭濫採的河川,近年來逐漸獲得國人重視,台灣高檢署、經濟部水利署、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和林務局四單位日前舉辦研討會,達成「從速、從嚴」追究的共識,並且將會建立資訊整合平台,查緝相關犯罪。

 

    高檢署認為,以往檢方辦案著重在貪瀆、重大經濟犯罪上,但是水保案件關心國土保育議題,應該有別於一般案件更受重視。林務局統計,2016年取締國林地竊取森林主副產物件數共199件,損失材積261立方公尺;20171~10月查獲件數雖然下降至103件,但是損失材積卻已高達531立方公尺,增加一倍多。

 

    法務部邱太三部長表示,全球化經濟轉型過程中,台灣對環境、國土忽視,衍生許多環保問題,未來國家經濟轉型,必須有新的經濟模式,總體性的產業布局和國土利用。

 

    而近年來,露營風潮也衍生山坡地開發壓力和亂象,水保局統計1778筆露營點位資料,發現國有林、保安林和接管國有林地都有非法占用的情形,在人事精簡政策之下,巡護人員面臨「越來越老、越來越少」的情形,國有林地共153萬公頃,防範山老鼠拍賣不容易。而且好不容易查獲,法院大多判決易科罰金,罰得太輕,導致根本無法嚇阻犯罪,檢方認為應該要提高罰金和刑度。

 

    新竹地檢署許大偉檢察官指出,水保法案件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的生命財產,也應提高刑度和罰金,比照《森林法》的「沒收」規定,目前現行規定僅針對「實害犯」,必須要足以舉證對於國土或森林造成實際危害結果才能處罰,司法和行政機關必須負擔龐大鑑定費用,而且舉證不易,希望能修法成為「危險犯」,只要行為對國土或森林造成危險或威脅就應該予以處分。

 

    高檢署認為,對於水保案件,既然已經確立從嚴追訴的目標,有羈押必要的,就聲請羈押,對於是否處分被告「緩起訴」,也應該嚴格審酌。

 

    筆者認為,社會大眾和相關單位日益重視國土保育的重要性,將來對於破壞水土保持者,希望政府相關行政及司法機關可以嚴加查辦,不要讓不肖分子逍遙法外,繼續破壞台灣大自然的永續發展!

 

    長期關心「山坡地」及「環境權」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維護「山坡地」、「水土保持」的法令很多,但長期以來執法不貫徹,導致民眾養成僥倖的心理。現在因媒體報導,行政、司法機關紛紛表態要嚴格執法。希望不要只是三分鐘熱度;只有貫徹執法,人民才會尊重法律,才會養成「守法」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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